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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及河南省绿化奖章等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4-10-23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绿化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系统)、驻豫部队、武警总队绿化工作领导机构:

一年来,全省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省绿化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和"河南省绿化奖章"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中评选。"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在全省行政建制的县(市)中评选。"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在全省行政建制的乡(镇)中评选。"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在全省行政、事业、企业及其它社会团体中评选。"河南省绿化奖章"在全省造林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中评选。"河南省绿化奖章"推选的党政领导干部比例不得超过分配名额的20%,在绿化一线的工人、农民的比例不得少于分配名额的20%,推荐的人员中必须有一定数额的女同志。推荐人员优先从已获得"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中产生,还应注重推荐经营水平高、社会影响大、为绿化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林业生态县奖励名额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建设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林人〔2007〕196号)要求推荐上报。

二、评选办法

(一)"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 "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的评选实行申报制。"河南省绿化奖章"的评选推荐实行名额分配制(见附件)和逐级推选。

(二)申报、推荐"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制,自基层逐级推选,层层把关。各省辖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必须对申报和推荐城市、县(市)、乡(镇)和单位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预检,并对经预检的城市、县(市)、乡(镇)和单位分别作出预检报告,说明检查的组织、方法、内容、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和总体评价等。对经预检合格,拟上报为"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 "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的城市、县(市)、乡(镇)和单位,要在市级报刊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认无异议后,才能向省绿化委员会申报,并上报公示材料。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省辖市、各部门(系统)上报的城市、县(市)、乡(镇)和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由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赴各申报城市、县(市)、乡(镇)和单位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形成推荐意见报省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对"河南省绿化奖章"推荐的人选,各省辖市、各部门(系统)要认真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各省辖市在本市市级报刊上公示7日以上,各部门(系统)在本部门(系统)网站或相应报刊上公示7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上报。

三、按时上报材料

申报"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和推荐"河南省绿化奖章"候选人需报送的材料: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绿化委员会、各部门(系统)、驻豫部队和武警总队绿化工作领导机构关于申报 "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和推荐"河南省绿化奖章"候选人的报告。

(二)申报"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的城市、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和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

(三)"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申报表(正反面)和 "河南省绿化奖章"推荐表(正反面)。

(四)申报城市、县(市)、乡(镇)、单位国土绿化方面的情况介绍及事迹材料和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文字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加盖单位和各级绿化委员会公章)。

(五)推荐机关对申报"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和推荐"河南省绿化奖章"候选人的公示情况原件及公示结果的材料。

(六)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系统)、驻豫部队和武警总队绿化机构对"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的预检情况报告和检查组人员名单。

(七)展示本城市、县(市)、乡(镇)、单位绿化建设成就和风貌的DVD光盘1张,其内容按绿化组织机构、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美化、义务植树、生态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等7个方面分项录制,须配解说词。

(八)"河南省绿化奖章"候选人需附最近3年来在国土绿化方面做出贡献的证明材料,包括荣誉证书、科学论文和宣传报道等,并加盖本单位和各级绿化委员会公章。

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绿化模范县(市)、绿化模范乡(镇)、绿化模范单位、绿化奖章评选条件和申报、推荐表,请在河南林业信息网(www.hnly.gov.cn)公告栏下载。

以上材料内容用A4纸、仿宋体3号字打印装订,一式3份,于2011年9月10日前,把所有材料上报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电子文档。凡申报、推荐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要求或逾期未报的将视作自动放弃参选。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河南省绿化模范县(市)"、"河南省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绿化模范单位"和"河南省绿化奖章"评选推荐工作是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推进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林业生态省建设水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系统)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广泛宣传。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大。为切实保证评选效果,各地、各部门(系统)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利用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介绍评比表彰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和条件,鼓励大家更加积极地投身造林绿化事业中。

联系人:李怀占

联系电话:0371-65952319

 

附件 2011年河南省绿化奖章评选名额分配表

河南省绿化模范城市、县、乡、单位评选条件及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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